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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而不同,故而受到诋毁的时候,反应也各不相同。
有的人把尊严当做自己生命中最为贵重的东西,有的人却认为尊严不比生命高贵,所以才说,人生而不同,可这里也引出了另一个问题,尊严真的能够影响一个人的生命吗?
大家好,今天为大家带来,姜文导演的电影《太阳照常升起》——原著《天鹅绒》。
一九六七年的中国,山区的环境大都闭塞,而生活在山区下的老百姓,自然也生活得不算富裕,准确的说,农村人们的生活贫穷的不像话。
就像我们男主人公李东方的母亲李杨氏一般,一辈子都因贫穷,没什么幸福的回忆,
出嫁不会让她感到幸福,生下儿子也不会让她感到幸福,唯一让她感受到幸福的,就是她吃过几顿红烧肉。
你要问这李杨氏的家里,究竟穷到什么地步呢?去一趟她的家里,就明白了。
她家的炕上一年四季就只有一床又薄又破的被子,而那被子的下面一年四季也只垫着一条芦席。
除此以外,家里便只剩下一双干净的布鞋,而那布鞋也是李杨氏,为了逢年过节的时候走亲访友时穿的。
只是,李杨氏每次穿鞋都是光着脚穿,因为她没钱买袜子。
穷人活着,为的也是一口志气,穷便穷,能在这世上清清白白活一世,也是她自己的本事,可偏偏这村里有女人爱说闲话,见李杨氏穿鞋不穿袜子,
就在背后嘀咕:“连袜子都不买一双,敢情真想做那赤脚大仙”。
李杨氏不是那没有自尊心的主,她活这一世,学过很多东西,知道地球是椭圆形的,可以在宇宙中像一个鸡蛋一样,不停地滚动着,也知道人民的大救星是谁。
可她没学过人与人之间的交际关系,她的自尊心受挫,没办法一笑了之,却也没办法找那个背后管闲事的女人吵上一架。
为此,李杨氏想了很久处理此事的办法,最后在一个冬天,想到了一个主意:把她儿子的学费拿出来,用来买袜子。
李杨氏是这样想的,她儿子今年已经十八岁了,虽然学*很好,但她也没办法供养他继续读下去,索性把他的学费拿来做更有意义的事情。
她害怕自家儿子不同意,便把他叫到自己身边,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他。
事情告知完,李杨氏就拿着钱往集市上走去。集市上有一家商店,村里人都叫那家商店“供销社”。
因为供销社是方圆十几里唯一的一家商店,所以在那里面营业的人员,每个人都像干部一样有权。
李杨氏在商店里转了半天,拿起了一双深灰色的袜子,仔细打量之间,忽地又想,买了一双袜子,只能在逢年过节的时候穿,终归是不划算,
于是,李杨氏便又放下了那双深灰色的袜子。
之后,李杨氏就在供销社里,随意转悠着,时间过得很快,不知不觉就到了晚上,她看到集市上人越来越少,头便有些昏,觉得自己有些对不起自己聪明的儿子。
她家的儿子学*是真好,好到她同班同学的一个女同学都给他送钢笔。
李杨氏觉得自己该回去给她的儿子和丈夫弄点糊口的,于是,李杨氏买了两斤猪肉。
悲剧也就这样发生了,李杨氏回村后,上了趟茅厕,上茅厕前,她把肉拴在茅厕外面的木棍上,可她方便完出来,肉就不见了。
钱没了,肉也不见了,忙活了一天,只留下了她这个“没什么价值”的人。
李杨氏慌了,她开始为失去的两斤肉喊冤,她不工作,也不做饭,每天不吃不喝地站在家门口,脏话连篇地骂,骂谁偷了她的猪肉。
村里的女人见状,就都劝她,她们相信李杨氏买过肉,那肉有可能是被饿狗叼走了。
李杨氏听完村里女人的劝告,并没有停止谩骂,只是这次骂的,不是人,而是狗。
那脏话听着,比骂人还难听。在这之后,村里便再也没人劝告她了。她们都说,李杨氏因为丢那两斤肉疯了。
李杨氏虽然疯了,但她儿子李东方的生活反而变好了。李东方回乡务农不久,就当上了队里的会计,因为送她钢笔的那位女同学是大队**的三女儿。
这个女同学的身体并不健康,不仅有心脏病,还有哮喘。就连她的那两双眼睛都有些斜视。但李东方娶了这个女同学。就这样,他成了队里的小队长。
唐雨林是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,家住城中,1969年,因为政策,他们一家人都被下放到了李东方所住的地方。
他的老婆叫姚妹妹。姚妹妹的家里有五个哥哥,到了她终于是个女孩子,父母亲便叫她姚妹妹。
姚妹妹这人,字如其名,虽然已经到了四十岁,却还是像个“妹妹”一般,会赌气,会耍赖。唐雨林和姚妹妹结婚的很晚,所以,姚妹妹到了三十九岁,他们的女儿才九岁。
女儿小,会撒娇,姚妹妹也跟她女儿一般向唐雨林撒娇,所以,唐雨林每每介绍他的家人,便总会说:“这是我的大女儿,这是我的小女儿。”
唐雨林被下放后,就成了李东方的下属。巧的是,唐雨林刚到,李东方的母亲李杨氏就离世了。
李杨氏疯骂了许多年,却在唐雨林一家来的那天,清醒过来,李杨氏因为不知道自己会清醒多久,便急匆匆地梳了头,洗了澡,穿上鞋子,跑着跳进了河里。
唐雨林一家的向导遇到了这事,便去凑热闹,唐雨林也就这样和李东方见了面。
在唐雨林的世界里,冬天有很多很美的事情,比如:吃饱饭,穿得很暖和,坐在无风的太阳底下,吃姚妹妹炒的葵花子,喝苏州带来的碧螺春茶,听女儿唱简单的儿歌。
只是,下放到农村,他不能再这样闲下去了。
且他那顶头上司李东方在上工的时候,总会经过他的家门口,不吭声也不回头。唐雨林知道,要想过他喜欢的生活,他需要和李东方达成某种协议。
于是,在李东方去上工的一个中午,唐雨林把李东方邀请到了家里吃饭,一顿饭的功夫,俩人便达成了协议:
唐雨林可以不出工,但他要替李东方管教队里的几个痞子,那几个痞子在集市上转悠,喝酒赌钱,扰乱地方治安。
协议定下后,唐雨林就遵照李东方所说的话,每日到集市上转悠,没过几天,就把那几个泼皮收服了,让他们不再扰乱百姓。
之后,唐雨林常常与那些泼皮谈起城里的东西,久而久之,唐雨林就与那几个泼皮玩在了一起。不出半年,唐雨林就成了那几个泼皮家的常客。
然而,就在唐雨林与这群泼皮混在一起的时候,李东方却和姚妹妹好上了。
初夏的一天,唐雨林扛着他的猎枪,到了一个小泼皮家,坐在人家屋外的树下,喝酒猜拳。到了半夜,唐雨林感觉有些累,便想回家去,可泼皮却拦着他,让他就这样住下。
看着泼皮的样子,唐雨林的心里突感不安,就快步回到了家里。刚到家,他便在他的房间,听到了姚妹妹和李东方的声音。
姚妹妹说:“我家老唐说我的皮肤像天鹅绒”,
李东方回她:“我要做你用的草纸”。
唐雨林拿着猎枪,在院里坐下,他有些后悔,平常到了半夜,他都会在别人家住下的。
且他不忍惩罚姚妹妹。也不忍杀了李东方这个“好人”。但他回来了,他必须杀了李东方。
那天夜晚过后,唐雨林在李东方要经过的土路上等了三天,到了第四天,李东方终于出现了,空着双手,一脸憔悴。
更奇怪的是,李东方的表情竟是一点也不怕唐雨林手上的猎枪。唐雨林知道,李东方找到了活命的方法。
唐雨林放下了枪,听李东方说话,只听他问:
“我是该死,但我想搞清楚什么是天鹅绒再死,不然死不瞑目。”
唐雨林看着李东方脸上迷惘的样子,便放他离开了。就这样过了一个月,唐雨林知道李东方是真的不明白天鹅绒是何物。
于是,唐雨林对李东方产生了怜悯情绪。但是他必须要杀了李东方,
所以,又过了一个月后,唐雨林就去了苏州,上海,和北京,他试图在这些地方,买到天鹅绒这种布料。可他一无所获。
回来后,他便提起枪去见了李东方,他告诉李东方自己没能找到天鹅绒,问他怎么办。
只听李东方从地里慢悠悠地站起来,用平常的口吻对着唐雨林说:
“你不必去找了,我想来想去,觉得这天鹅绒,应该就是跟姚妹妹的皮肤一样的东西。”
话毕,唐雨林端起枪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死了李东方。
唐雨林知道,他这次若是不打,他便再也没有机会了。一切都结束了。而唐雨林自己,也进到了监狱。
这是一个“尊严至上”的故事,
有自尊的乡村女人李杨氏听到了村里女人对她的嘲笑,为了维护自尊,她在遭到嘲笑后,拿着儿子的学费买袜子,最后因为有些对不起儿子,便买了两斤肉,可不曾想,两斤猪肉在她上厕所的时候被偷了,这个女人瞬间觉得自己,不仅没办法维护自尊,还让儿子受了委屈,她觉得自己做的一切都毫无意义,于是,她疯了。后来,她清醒了,却也在清醒的瞬间,就想好了自杀。因为这个女人知道,只有自杀,她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尊严。李东方和姚妹妹偷情的事情被唐雨林发现后,唐雨林便觉得他身为男人的尊严被嘲弄了,所以他必须要杀了李东方,即便他可怜这个执拗又懵懂的少年。
但他还是心软了,李东方的借口,他选择了相信。只是李东方自己要找死,因为他亲口说了那句,让高雨林失去了男人尊严的话。
在故事的结尾,作者说了一个有意思的事情,
1999年英国查尔斯王子,在电话上对他情人说了一句情话,惊讶的是,那句情话竟与李东方和姚妹妹说的那句情话如出一辙。
也就是说,一个至死不知道天鹅绒是何物的乡下人和英国王子无异,所以,人们懂得了,对生命,应当一视同仁。
关于太阳照常升起的导演,太阳照常升起陈冲和黄秋生的介绍到此结束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