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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交车了做了,公交车后

时间:2023-11-14 17:43:59 编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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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4月14日

温岭一乘客因错过站牌

要求公交车司机路边停车遭拒

与司机发生争吵

用力拉拽司机衣领

所幸未造成严重后果

7月2日

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

这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

被告人黄某获刑

事件回顾

4月14日下午4点左右,一辆20路公交车经过城西街道鉴洋站时,没有在站点停靠。司机江师傅说,当时车内没人按下车铃,监控显示下客门旁边也没乘客下车,站点也无乘客,所以就没停靠了。

见车辆未靠站,乘客黄某连忙按下车铃。这时,车子已经过站了。黄某对驾驶员喊,他要下车。江师傅向黄某解释,按照规定,公交车不能在非站点停车下客。

黄某心里不服,和江师傅发生争吵。在车辆行驶过程中,黄某从后车厢冲到江师傅身旁,用力拉拽其衣领,江师傅紧急制动车辆而未造成严重后果。案发时,公交车载客十余人。

乘客报警。黄某未离开现场,直到警方过来。

黄某今年56岁,城南人,小学文化。4月15日,他被警方刑事拘留。4月29日,被取保候审。7月2日,被依法逮捕。

庭审时,黄某自愿认罪,称已意识到自己错了,希望从轻处理。

法院审理后认为,黄某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拉拽驾车司机,危及公共安全,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。最后,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5个月。

据悉,这是今年年初“两高一部”出台《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》后,温岭首例、台州第二例此类案件。

法律链接:

《刑法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,放火、决水、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、放射性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本案中,黄某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候,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,系自首,且当庭自愿认罪,决定依法予以减轻处罚。(来源:温岭日报)

希望以后再也不会

有此类事件发生!

公交安全需要

我们每一个人的力量~

关于公交车了做了和公交车后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,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?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,记得收藏关注本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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